各高校: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进一步推进学校美育教学改革,提高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水平和质量,经研究,定于今年上半年举办江苏省首届高校教师公共艺术课程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赛促建、以赛促学、以赛促优,为高校艺术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搭建交流、学习与展示的平台,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美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推动建设一批大学生公共艺术教育精品课程,示范引领广大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促进美育师资队伍均衡发展。
二、内容要求
1.微课比赛内容。教学内容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的《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在内的八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根据课程知识点围绕某一个专题进行13-15分钟的课堂教学。
2.教学视频要求。教学视频应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中应有学生10-20人。视频时长在13-15分钟以内,视频片头应显示教学内容名称,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片尾显示录制时间,片中不得显示授课教师所在学校名称和教师本人姓名。视频格式统一为MP4格式或AVI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录制,声音和图像应同期录制,不得后期编辑配音合成。教学课件应反映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格式统一为PPT格式。
每位参赛教师提交的参赛作品均应包括教学视频、多媒体教学课件。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如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有不良信息内容的,取消相关教师参赛资格。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全省高校承担公共艺术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所高校限报2人,专题不限。
2.申报材料:(1)《江苏省首届高校教师公共艺术课程微课大赛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2)参评公共艺术课程微课光盘一张,内容包括教学视频和多媒体教学课件。光盘文件名统一为:学校名称+参赛教师姓名+教学标题。光盘应质地良好,盘面平整、无划痕,易于电脑读取播放。
四、活动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报。各高校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8日(以邮戳为准)。纸质版申报材料和参赛光盘统一使用邮政EMS寄送至:江苏省南京市童卫路6号bet87365线路检测,邮编:210095,联系电话:025—84399116,联系人:王佩佩,手机:1585057732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njauac@sina.com,并在电子邮件标题处注明“江苏省首届高校教师公共艺术课程微课大赛参评材料”。
第二阶段:初选。2016年5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选,遴选出参加决赛的教师。
第三阶段:决赛。2016年6月,省教育厅组织在南京农业大学集中进行现场教学竞赛,通过抽签方式按本科院校组和专科院校组分别确定出场顺序,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场评出奖项(评分标准见附件2)。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观摩交流。获奖优秀微课将制作成《江苏省高校公共艺术精品微课集》并正式出版,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络平台展播,并提供给全省各高校学习观摩。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按本科院校组和专科院校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三等奖根据视频材料初选评定,一、二等奖由现场决赛评定。
2.组织奖。根据各高校组织教师参赛的情况,评选出优秀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六、其他
1.各高校要积极组织授课教师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公共艺术课程微课大赛评选活动,鼓励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大力推进教学手段创新,进一步提高公共艺术课程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组织校赛的基础上,择优遴选优秀教师参加省级比赛。
2.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评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发生著作权问题的,由报送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3.评选活动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不向参赛教师或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